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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振興三倍券發放辦法 第8條

紙本三倍券之使用限制如下: 一、不得找零、轉售、兌換或退換現金。 二、應於前條第一項所定使用期間內使用,逾期失其效力。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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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