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
法規
立委
選舉
金流
指南
議題
更多 ▾
本週國會
找我的立委
國會數據分析
政府首長
地方政府
委員會
政黨
公投
民調
連署
立場測驗
2026 選舉
AI 問
常見問題
🔍 搜尋
政治雷達
›
法律
›
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振興五倍券發放辦法
› 第3條
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振興五倍券發放辦法 第3條
振興五倍券(以下簡稱五倍券)之類型如下: 一、紙本五倍券:以紙本形式發行,等值於新臺幣五千元之五倍券。 二、數位五倍券:使用經經濟部甄選之行動支付業者、電子支付機構、信用卡業務及金融機構(以下簡稱數位工具業者)提供之記名行動支付、記名儲值卡或信用卡方式,依本辦法使用之金額全額回饋,每月至少回饋一次,總回饋金額以新臺幣五千元為上限。 前項紙本五倍券、記名行動支付、記名儲值卡或信用卡方式之數位五倍券應擇一領用,經領用後不得轉換或取消綁定。但尚未使用數位五倍券,且符合經濟部公告條件者,得取消綁定。
AI 白話解釋
點此用 AI 白話解釋這一條 →
← 第2條
看 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振興五倍券發放辦法 全文
第4條 →
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驗證後投票
為防灌票,投票需驗證身分證與手機。
資料只在你的裝置驗證並加密雜湊,原始號碼不會上傳或儲存
,僅用於「同一人同題只能投一次」。
身分證字號
*必填
手機號碼
*必填
取消
確認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