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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土利用現況調查辦法 第2條

國土利用現況調查種類如下: 一、土地利用現況調查。 二、土地覆蓋調查。 三、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規定之國土利用現況調查。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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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