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公有財產管理辦法 › 第39條

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公有財產管理辦法 第39條

中科院公有財產使用、保管及管理人員違反本辦法或公有財產相關法令規定時,應查究其責任,涉及民事、刑事責任者,應依法辦理。
AI 白話解釋
← 第38-1條看 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公有財產管理辦法 全文第40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