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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人權博物館藏品圖像影音資料使用收費標準

一句話看懂
國家人權博物館藏品圖像影音資料使用收費標準規範國家人權博物館藏品圖像影音資料的使用申請、收費標準及使用規範,確保藏品的正確使用與推廣,同時也提供民眾申請使用藏品的明確指引。
本法於第 11 屆立法院暫無相關修法議案;以下為現行條文全文。資料來自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

法條全文(現行)

最後異動 2025-02-26・共 4 條。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允許重製加值)。
第 1 條
本標準依規費法第十條第一項規定訂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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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 條
本標準適用之對象為國內外團體、個人及公私立機關(構)等為學術研究、教育、推廣、出版之用途,申請使用本館藏品相關圖像及影音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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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 條
使用本館藏品之圖像及影音資料,按本館圖像影音資料使用收費基準表(如附表)收取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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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 條
本標準自發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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