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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兒童未來館籌備處辦事細則 第4條

企劃組掌理下列事項: 一、國家兒童未來館發展方向、營運管理計畫及相關法規之擬訂。 二、展演主題之蒐集、研究、規劃設計、設置與維護管理。 三、教育推廣與公共服務活動之策劃及執行。 四、館際交流與公關活動之策劃及執行。 五、其他有關企劃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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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