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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原子能科技研究院績效評鑑辦法 第7條

本條例第二十一條所定績效評鑑之內容如下: 一、國原院年度執行成果之考核。 二、國原院業務績效及目標達成率之評量。 三、國原院年度自籌款比率達成率。 四、國原院經費核撥之建議。 五、內部控制與稽核作業。 六、其他有關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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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