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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文官學院中區培訓中心辦事細則 第3條

主任綜理中心業務,並指揮、監督所屬人員;副主任襄助主任處理業務。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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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