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國家文官學院區域培訓中心組織準則 › 第6條

國家文官學院區域培訓中心組織準則 第6條

本準則施行日期,由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定之。
AI 白話解釋
← 第5條看 國家文官學院區域培訓中心組織準則 全文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