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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機密保護辦法 第40條

「絕對機密」「極機密」會議會場,須作週密警衛部署。必要時,得於會 場週圍適當地區,採取臨時戒備措施。或佈置便衣武裝人員,擔任外圍警 衛任務。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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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