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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機密保護辦法 第46條

本章所稱通信,指使用電子通信工具或器材傳遞公務上之消息而言。其範 圍包括有線電通信、無線電通信、及密碼密語等。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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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