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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機密保護辦法 第54條

機密器材委託廠商研究設計或生產時,對承辦廠商及有關人員,應施以忠 誠調查,並簽訂保密合約,必要時,主管機關並得派員監督製作。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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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