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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運動訓練中心董事長與董事及監事遴聘辦法 第6條

董事或監事有本條例第九條第一項至第三項所定情事之一者,由運動部提請行政院院長解聘。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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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