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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庫支票管理辦法 第26條

本署收到受款人或執票人補發國庫支票申請書,經查核無誤,應即辦理補發國庫支票,並登記補發國庫支票登記簿。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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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