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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旗下半旗實施辦法 第5條

因天然或人為災害造成重大傷亡時,依災害類別,由中央災害防救業務主管機關報請行政院決定下半旗。但屬國際災害事件者,由外交部報請行政院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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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