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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住宅社區規劃及住宅設計規則 第23條

國民住宅地區內之道路,分為主要道路、次要道路及出入道路,其寬度依 左表規定。但都市計畫已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 │\ 寬度│ │ │ │ │ \ │道路寬度(含│每車道寬度 │人行道寬度 │ │ \ │人行道) │ │ │ │道路種類 \ │ │ │ │ ├──────┼──────┼──────┼─────────┤ │主要道路 │十五公尺以上│三‧五公尺以│道路兩側,每側一‧│ │ │ │上 │五公尺以上 │ ├──────┼──────┼──────┼─────────┤ │次要道路 │八公尺以上未│三公尺以上 │道路一側或兩側,每│ │ │滿十五公尺 │ │側一‧五公尺以上 │ ├──────┼──────┼──────┼─────────┤ │出入道路 │六公尺以上 │– │– │ └──────┴──────┴──────┴─────────┘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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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