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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儲蓄獎券發行辦法 第2條

國民儲蓄獎券由各金融行庫局依照本辦法之規定聯合發行,中華民國加強 儲蓄推行委員會得成立「國民儲蓄獎券發行及推展小組」督導其發行,其 有關發行事務由臺灣銀行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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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