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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大會創制複決兩權行使辦法 第2條

國民大會行使創制、複決兩權,除修改憲法、複決立法院所提之憲法修正案,憲法另有規定外,依本辦法之規定。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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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