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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大會憲政改革研究小組設置辦法 第5條

本小組之任務如左: 一、討論憲政改革之程序及時間進度事項。 二、蒐集國大代表、各政黨對憲政改革之意見,並予彙整。 三、舉辦各種民意調查及公聽會,蒐集社會各界對憲政改革之建議事項。 四、常委會委員定期召開顧問會議,並委託憲政改革專題研究事項。 五、試擬修憲提案及其研議事項。 六、其他有關憲政改革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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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