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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大會憲政改革研究小組設置辦法 第7條

議長每半年邀請全體委員聚會,常委會應提出研議報告並聽取各委員意見以凝聚共識。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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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