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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大會法規研修專案小組設置辦法 第6條

本專案小組會議由輪值召集人視事實需要隨時舉行會議。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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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