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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教育法 第12條

第 三 章 學校之設立、變更及停辦
私立學校與其分校、分部之設立、變更或停辦,依私立學校法及其相關法規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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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