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國民體適能指導員資格檢定辦法 › 第8條

國民體適能指導員資格檢定辦法 第8條

指導員證書有效期間為三年;期限屆滿有展延之必要者,應於屆滿三個月前,檢具專業能力證明文件,申請展延,每次展延期間為三年。 前項專業能力,按初級、中級、高級指導員,其點數各應至少具備三十點、四十點、六十點。
AI 白話解釋
← 第7條看 國民體適能指導員資格檢定辦法 全文第9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