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國營事業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 › 第10條

國營事業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 第10條

國營事業及公立單位應就研發成果運用之利益衝突迴避及其相關資訊揭露事項,建立管理機制。
AI 白話解釋
← 第9條看 國營事業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 全文第11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