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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中國醫藥研究所辦事細則 第19條

本所職員(工)對於應辦事項,需隨時自行檢查,不得拖延,如遇重大困 難,應即報告主管處理。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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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