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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故宮博物院資料閱覽抄錄複製收費標準

一句話看懂
國立故宮博物院資料閱覽抄錄複製收費標準規範了民眾在故宮博物院閱覽、抄錄或複製相關資料時,依照不同服務項目與申請者身分,需繳納的費用標準。
本法於第 11 屆立法院暫無相關修法議案;以下為現行條文全文。資料來自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

法條全文(現行)

最後異動 2021-10-05・共 4 條。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允許重製加值)。
第 1 條
本標準依規費法第十條第一項規定訂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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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 條
國立故宮博物院(以下簡稱本院)圖書館閱覽服務影印收費如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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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 條
申請人向本院申請閱覽、抄錄或複製檔案、資料經核准者,應依檔案閱覽抄錄複製收費標準及其規定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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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 條
本標準自發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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