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財政與稅務 › 國立教育資料館南海書院場地使用規費收費標準

國立教育資料館南海書院場地使用規費收費標準

一句話看懂
國立教育資料館南海書院場地使用規費收費標準規範了申請使用南海書院場地之單位或個人,應繳納場地使用規費之收費標準與相關規定。
本法於第 11 屆立法院暫無相關修法議案;以下為現行條文全文。資料來自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

法條全文(現行)

最後異動 2013-03-15・共 3 條。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允許重製加值)。
第 1 條
本標準依規費法第十條第一項規定訂定之。
用 AI 解釋這條
第 2 條
國立教育資料館南海書院提供場地設施使用服務,其範圍包含多媒體研習 中心及會議室。 使用前項場地設施應繳交規費,其收費基準如附表。
用 AI 解釋這條
第 3 條
本標準自發布日施行。
用 AI 解釋這條
🔔 追蹤「國立教育資料館南海書院場地使用規費收費標準」的修法動態
留下 Email,「國立教育資料館南海書院場地使用規費收費標準」的修法動態有新表決或動態時,我們會寄摘要通知你。免費、可隨時退訂。

延伸

所有法律財政與稅務類法規本屆立法成果RSS 追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