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
法規
立委
選舉
金流
指南
議題
更多 ▾
本週國會
找我的立委
國會數據分析
政府首長
地方政府
委員會
政黨
公投
民調
連署
立場測驗
2026 選舉
AI 問
常見問題
🔍 搜尋
政治雷達
›
法律
›
教育與文化
› 國立教育資料館館藏圖書資料複(列)印收費標準
國立教育資料館館藏圖書資料複(列)印收費標準
一句話看懂
國立教育資料館館藏圖書資料複(列)印收費標準規範國立教育資料館提供館藏圖書資料複印或列印服務的收費標準,確保使用者付費使用資源,同時支持館藏維護與發展。
本法於第 11 屆立法院暫無相關修法議案;以下為現行條文全文。資料來自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
法條全文(現行)
最後異動 2013-03-15・共 5 條。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允許重製加值)。
第 1 條
本標準依規費法
第十條
第一項規定訂定之。
用 AI 解釋這條
第 2 條
複(列)印館藏圖書資料,收費基準如下: 一、複(列)印尺寸為 A3 (黑白)者,每頁新臺幣二點六元。 二、複(列)印尺寸為 B4 (含)以下(黑白)者,每頁新臺幣一點三元 。 依前項收費結算之總複(列)印費用採以四捨五入計至整數。
用 AI 解釋這條
第 3 條
依據圖書館際合作組織協定,提供館藏圖書資料複(列)印服務,收費基 準如下: 一、複(列)印尺寸為 A3 (黑白)者,每頁新臺幣三元。 二、複(列)印尺寸為 B4 (含)以下(黑白)者,每頁新臺幣二元。 三、館際合作申請案件每件加收手續費新臺幣二十元。
用 AI 解釋這條
第 4 條
申請複(列)印館藏圖書資料屬規費法
第十二條
第一款規定辦理業務或教 育宣導資料者,得免費提供。
用 AI 解釋這條
第 5 條
本標準自發布日施行。
用 AI 解釋這條
🔔 追蹤「國立教育資料館館藏圖書資料複(列)印收費標準」的修法動態
留下 Email,「國立教育資料館館藏圖書資料複(列)印收費標準」的修法動態有新表決或動態時,我們會寄摘要通知你。免費、可隨時退訂。
訂閱追蹤
延伸
所有法律
教育與文化類法規
本屆立法成果
RSS 追蹤
驗證後投票
為防灌票,投票需驗證身分證與手機。
資料只在你的裝置驗證並加密雜湊,原始號碼不會上傳或儲存
,僅用於「同一人同題只能投一次」。
身分證字號
*必填
手機號碼
*必填
取消
確認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