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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新竹生活美學館場地使用收費標準

一句話看懂
國立新竹生活美學館場地使用收費標準規範了申請使用該館場地的單位或個人應繳納的費用標準,目的是為了有效管理場地資源並提供使用者明確的收費依據。
本法於第 11 屆立法院暫無相關修法議案;以下為現行條文全文。資料來自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

法條全文(現行)

最後異動 2023-04-14・共 4 條。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允許重製加值)。
第 1 條
本標準依規費法第十條第一項規定訂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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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 條
申請單位向國立新竹生活美學館(以下簡稱本館)申請使用場地,應繳納使用費,其收費基準如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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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 條
使用本館場地應遵守本館場地使用管理要點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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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 條
本標準自發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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