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國立臺中圖書館中興堂場地及設備使用收費標準 › 第3條

國立臺中圖書館中興堂場地及設備使用收費標準 第3條

申請人應於使用起始日前一個月繳清使用規費。使用期間如有超時使用之情形,視為場地使用之延續,其計費方式同收費基準,並應於使用結束日後十四日內補繳場地及設備使用費。
AI 白話解釋
← 第2條看 國立臺中圖書館中興堂場地及設備使用收費標準 全文第4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