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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灣圖書館規費收費標準 第5條

本館配合館際合作組織提供書刊互借、複印及傳真等服務,收費數額如下: 一、一般圖書外借每冊新臺幣壹百元。 二、複印資料每張新臺幣六元並加收服務費新臺幣二十元,郵資另計。 三、傳真視為急件優先處理,大臺北地區每張新臺幣六元,其他地區每張新臺幣十五元,另加收新臺幣三十元服務費。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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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