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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灣工藝研究發展中心藏品圖像使用收費辦法 第9條

申請借用之圖像,如係連作、組合作品,應以實際拍攝之底片件數或圖像數計價收費。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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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