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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灣工藝研究發展中心處務規程 第6條

行銷組掌理事項如下: 一、工藝品牌形塑及經營管理。 二、工藝產業行銷通路拓展及管理。 三、工藝產業策略聯盟。 四、工藝產業資源調查及整合。 五、工藝產品評選制度之建立。 六、國內外商展之策劃辦理。 七、其他有關行銷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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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