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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灣民主紀念館辦事細則 第6條

推廣教育組掌理事項如下: 一、民主教育講演、研習、座談及觀摩活動之推廣。 二、本館出版品之綜合規劃、編印及出版。 三、本館建築特色與文物展示之導覽及行銷。 四、本館資訊平台之建制及管理維護。 五、其他有關推廣教育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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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