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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灣美術館藏品圖像使用收費標準

一句話看懂
國立臺灣美術館藏品圖像使用收費標準規範美術館藏品圖像使用申請、收費條件與標準,確保藏品的正確使用與推廣,同時也提供申請者清楚的收費依據。
本法於第 11 屆立法院暫無相關修法議案;以下為現行條文全文。資料來自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

法條全文(現行)

最後異動 2012-11-07・共 4 條。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允許重製加值)。
第 1 條
本標準依規費法第十條第一項規定訂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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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 條
申請人向本館申請使用藏品圖像,應繳納使用費,有關藏品圖像使用費基 準如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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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 條
使用本館藏品圖像須遵守本館藏品圖像使用作業要點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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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 條
本標準自發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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