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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軍作戰或因公亡故官兵安葬紀念表揚實施辦法 第21條

第 三 章 祠祀、紀念
入祀國民革命忠烈祠之亡故官兵,得依戰役名稱、任務性質,分別編列奉祀。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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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