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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軍退除役官兵就學實施辦法 第20條

凡就學之退除役官兵如在校不守校規及犯有重大過錯,經就讀學校開除或 受嚴重處分,經輔導會調查屬實者,停發其就學補助費。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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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