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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防部總政治作戰局組織條例 第7條

本局置處長五人,主任一人,職務列少將或上校;副處長、副主任七人至 十七人,參謀主任一人,科長三人至五人,職務均列上校;參謀一百六十 八人至二百三十人,職務列中校、少校、尉官、士官,其中四十八人至七 十人,職務得列上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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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