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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機場園區發展條例 第44條

主管機關得委託機場公司,代表政府與外國簽署有關航空協定;其協定事項,並應依相關法規規定辦理。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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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