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
法規
立委
選舉
金流
指南
議題
更多 ▾
本週國會
找我的立委
國會數據分析
政府首長
地方政府
委員會
政黨
公投
民調
連署
立場測驗
2026 選舉
AI 問
常見問題
🔍 搜尋
政治雷達
›
法律
›
國際機場禮遇作業辦法
› 第2條
國際機場禮遇作業辦法 第2條
本辦法所定禮遇分為下列四種: 一、國賓禮遇:指禮車進出機坪接送,並由國賓接待室直接入、出國。 二、特別禮遇:指由公務門入、出國。 三、一般禮遇:指經由公務檯入、出國。 四、商務禮遇:指由國營國際機場園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機場公司)提供專人引導與陪同,辦理相關入、出國通關手續。
AI 白話解釋
點此用 AI 白話解釋這一條 →
← 第1條
看 國際機場禮遇作業辦法 全文
第3條 →
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驗證後投票
為防灌票,投票需驗證身分證與手機。
資料只在你的裝置驗證並加密雜湊,原始號碼不會上傳或儲存
,僅用於「同一人同題只能投一次」。
身分證字號
*必填
手機號碼
*必填
取消
確認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