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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航權分配及包機審查綱要 第2條

國際航權分配或飛航國際包機之營運審查,依本綱要辦理。但條約或協定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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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