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土地登記規則 › 第105條

土地登記規則 第105條

共有物分割應先申請標示變更登記,再申辦所有權分割登記。但無須辦理標示變更登記者,不在此限。
AI 白話解釋
← 第104條看 土地登記規則 全文第106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