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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複丈辦法 第46條

一宗土地分割為數宗土地,該分割後數宗土地面積之總和,須與原宗土地 之面積相符,如有差數,應就原測量及計算作必要之檢核,經檢核無誤後 ,依分割面積之大小比例配賦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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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