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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處理標準 第26條

土壤處理許可證於有效期間內毀損或滅失者,應於事實發生後三十日內,以書面敘明原因,向地方主管機關申請換發或補發。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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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