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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制度法 第22條

第 三 章 地方自治 › 第 二 節 自治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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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白話解釋

「自治事項」的其他條文

第18條下列各款為直轄市自治事項:一、關於組織及行政管理事項如下:(一)直轄市公職人員選舉、罷免之實…第19條下列各款為縣(市)自治事項:一、關於組織及行政管理事項如下:(一)縣(市)公職人員選舉、罷免…第20條下列各款為鄉(鎮、市)自治事項:一、關於組織及行政管理事項如下:(一)鄉(鎮、市)公職人員選…第21條地方自治事項涉及跨直轄市、縣(市)、鄉(鎮、市)區域時,由各該地方自治團體協商辦理;必要時,…第23條直轄市、縣(市)、鄉(鎮、市)對各該自治事項,應全力執行,並依法負其責任。第24條直轄市、縣(市)、鄉(鎮、市)與其他直轄市、縣(市)、鄉(鎮、市)合辦之事業,經有關直轄市議…第24-1條直轄市、縣(市)、鄉(鎮、市)為處理跨區域自治事務、促進區域資源之利用或增進區域居民之福祉,…第24-2條直轄市、縣(市)、鄉(鎮、市)與其他直轄市、縣(市)、鄉(鎮、市)依前條第一項規定訂定行政契…第24-3條直轄市、縣(市)、鄉(鎮、市)應依約定履行其義務;遇有爭議時,得報請共同上級業務主管機關協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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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