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
法規
立委
選舉
金流
指南
議題
更多 ▾
本週國會
找我的立委
國會數據分析
政府首長
地方政府
委員會
政黨
公投
民調
連署
立場測驗
合約範本
2026 選舉
AI 問
常見問題
搜尋
政治雷達
›
法律
›
地方制度法
› 第87條
地方制度法 第87條
第 五 章 附則
本法公布施行後,相關法規應配合制(訂)定、修正。未制(訂)定、修正前,現行法規不牴觸本法規定部分,仍繼續適用;其關於鄉(鎮、市)之規定,山地原住民區準用之。
AI 白話解釋
點此用 AI 白話解釋這一條 →
引用本條的條文
地方制度法中另有 1 條條文提到第87條,適用時常需一起看。
第88條
本法自公布日施行。本法中華民國九十六年六月十四日修正之條文,自九十六年一月一日施行;九十八年…
「附則」的其他條文
第84條
直轄市長、縣(市)長、鄉(鎮、市)長適用公務員服務法;其行為有違法、廢弛職務或其他失職情事者…
第85條
省政府、省諮議會、直轄市議會、直轄市政府、縣(市)議會、縣(市)政府、鄉(鎮、市)民代表會、…
第86條
村(里)承受日據時期之財產,或人民捐助之財產,得以成立財團法人方式處理之。
第87-1條
縣(市)改制或與其他直轄市、縣(市)合併改制為直轄市,應以當屆直轄市長任期屆滿之日為改制日。…
第87-2條
縣(市)改制或與其他直轄市、縣(市)合併改制為直轄市,原直轄市、縣(市)及鄉(鎮、市)自治法…
第87-3條
縣(市)改制或與其他直轄市、縣(市)合併改制為直轄市者,原直轄市、縣(市)及鄉(鎮、市)之機…
第88條
本法自公布日施行。本法中華民國九十六年六月十四日修正之條文,自九十六年一月一日施行;九十八年…
← 第86條
看 地方制度法 全文
第87-1條 →
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驗證後投票
為防灌票,投票需驗證身分證與手機。
資料只在你的裝置驗證並加密雜湊,原始號碼不會上傳或儲存
,僅用於「同一人同題只能投一次」。
身分證字號
*必填
手機號碼
*必填
取消
確認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