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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檢察署及其檢察分署處務規程 第10條

值勤檢察官對於應即時調查之證據及實施之搜索、扣押、拘提、逮捕等行為,應為必要之處置,其訴訟程序有欠缺者,並應限期補正。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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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