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
法規
立委
選舉
金流
指南
議題
更多 ▾
本週國會
找我的立委
國會數據分析
政府首長
地方政府
委員會
政黨
公投
民調
連署
立場測驗
2026 選舉
AI 問
常見問題
🔍 搜尋
政治雷達
›
法律
›
地方檢察署及其檢察分署處務規程
› 第62條
地方檢察署及其檢察分署處務規程 第62條
資訊室掌理左列事項: 一、本署業務資訊應用軟體之開發、測試及執行事項。 二、資訊教育訓練及進修計畫之研擬及執行事項。 三、關於電子計算機與週邊設備之管理、操作及維護事項。 四、關於系統文件之保管及資料管制事項。 五、關於電子設算機硬體、軟體設備租購之技術輔導及研議事項。 六、關於資訊作業安全維護事項。 七、其他有關資訊處理或長官交辦事項。
AI 白話解釋
點此用 AI 白話解釋這一條 →
← 第61條
看 地方檢察署及其檢察分署處務規程 全文
第63條 →
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驗證後投票
為防灌票,投票需驗證身分證與手機。
資料只在你的裝置驗證並加密雜湊,原始號碼不會上傳或儲存
,僅用於「同一人同題只能投一次」。
身分證字號
*必填
手機號碼
*必填
取消
確認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