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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檢察署及其檢察分署處務規程 第68條

人事室、會計室及統計室,分別依照法令辦理人事管理、人事查核、歲計、會計及統計事項。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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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