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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熱能探勘與開發許可及管理辦法 第19條

計畫書內容之變更,除屬地熱能探勘或開發許可應記載事項而應依前條規定辦理者,應敘明事由並檢附佐證資料,報請主管機關備查。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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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